2027年新商标法和旧法有什么区别?企业要重点看这10个变化

2027年1月1日起新商标法施行。本文对照2026年修订版与2019年修正版,梳理互联网使用、动态标志、恶意注册、异议期缩短、商标代理监管等核心变化。

2027 年新商标法已经正式确定实施时间。根据新华社受权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全文,本次修订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通过,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法施行前已经注册的商标继续有效。

本文对照的是两份正式文本:一是新华社受权发布的 2026 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二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 年修正)》。这次不是简单改几个词,而是把商标注册、使用、管理、执法、代理和诉讼规则重新梳理了一遍。对企业来说,最重要的不是背条文,而是知道申请、使用和维权的风险边界发生了哪些变化。

官方依据: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26 年修订)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 年修正)

一、新法和旧法最大的变化:从 73 条扩展到 87 条

2019 年修正版商标法为 8 章 73 条。2026 年修订后的新法为 9 章 87 条,章节结构更细,新增和强化了“商标管理”“商标代理”“商标执法协作”“恶意申请治理”“商标公共服务”等内容。

这说明新法的重点不只是“怎么申请商标”,而是把商标从申请、使用、管理、保护到代理服务都纳入更严格的规则中。企业以后不能只关心“能不能提交”,还要关心“申请目的是否合理、后续使用是否规范、是否会被撤销或处罚”。

二、商标“使用”的定义提前,并明确包含互联网使用

旧法把“商标的使用”放在第四十八条,主要列举商品、包装、交易文书、广告宣传、展览等使用场景。新法第二条直接在总则中定义商标和商标使用,并明确: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施的使用行为,也属于商标使用。

这对企业很关键。官网、网店、短视频账号、直播间、公众号、小程序、APP 页面里的品牌使用,以后在判断商标使用、侵权、撤三证据时都会更重要。企业平时要保存线上使用证据,例如网页截图、订单记录、平台后台数据、广告投放记录、直播回放和商品链接。

三、动态标志被写入可注册标志范围

旧法第八条列明可注册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新法第十四条在这个基础上增加了动态标志

这意味着,未来一些具有动态识别效果的品牌标志,有机会按新规则申请保护。但这并不代表所有动画都能注册。新法第十八条也同步规定,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动态标志等,如果只是由商品自身性质产生、为获得技术效果所需,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仍不得注册为商标。

简单说:动态标志可以被纳入商标制度,但必须能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不能只是功能效果或普通动效。

四、不得注册和使用的标志范围更具体

旧法第十条规定了一批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例如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国际组织标志、红十字、带有民族歧视性、带有欺骗性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

新法第十五条把这类禁止性规定写得更细,包括中国共产党的名称、党旗、党徽、勋章或者重要理论成就、历史事件相关标志性要素等;同时把“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旧表述,调整为“违背公序良俗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对欺骗性标志,新法也把容易误认的内容扩展到质量、工艺、原料等特点或者产地。

企业取名时要更谨慎。不能为了流量蹭重大历史事件、政治概念、国家机关、公共资源、地名或容易误导消费者的词。商标名和广告文案也要一起审查,不能只看近似查询。

五、恶意注册规则更清楚,处罚也更具体

2019 年修正版第四条已经写入“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新法第十九条进一步表述为:不以使用为目的,且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商标注册的,不予注册;同时不得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申请商标注册。

更重要的是,新法第五十四条对恶意申请商标注册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明确可以由商标执法部门给予警告,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恶意囤积、抢注、明显超出经营需要的申请,不只是“申请过不了”,还可能带来行政处罚。

对正常企业来说,建议围绕真实业务做商标布局:核心类别优先,关联类别适度,防御类别有依据。不要为了“占坑”盲目铺几十个、上百个类别或大量无关商标。

六、初审公告异议期从 3 个月缩短为 2 个月

这是企业最容易忽视、但非常影响实务节奏的变化。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提出异议。新法第三十六条改为:自公告之日起二个月内可以提出异议。

这意味着,企业发现别人申请了近似商标时,反应时间更短。过去每月看一次商标公告可能还勉强够用,新法实施后,建议重要品牌至少每周监控一次近似申请,尤其是核心类别、35 类、电商相关类别和加盟连锁相关类别。

七、注册商标注销规则更明确

新法第五章名称调整为“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和注销”。其中第四十八条明确,商标注册人可以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注销经核准公告后,相关商标专用权自公告之日起终止。

新法第四十九条还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的,自注销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对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这对品牌调整有实际影响。企业如果要放弃某个旧商标、转让商标、重做品牌名,不能只看“我不用了”,还要评估注销后的名称保护、近似商标空窗、旧客户认知和新商标申请节奏。

八、注册商标使用不规范,处罚更明确

旧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新法第五十七条在此基础上增加了罚款规则: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撤销其注册商标。新法第五十六条还规定,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还可能被撤销注册商标。

企业拿到商标证后,不要随意改字、改图、改颜色结构、换主体使用,尤其不能把注册在一个类别的商标拿去误导消费者。商标证不是“随便用”的通行证。

九、商标合理使用规则更适合新商业场景

旧法第五十九条已经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质量、原料、功能、用途等内容的,权利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新法第七十三条继续保留这类规则,并增加了一个更适合电商、维修、配件、服务场景的表述:仅为指示所提供商品的用途、适用对象、应用场景等信息或者表明真实来源,使用相关注册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但容易导致混淆的除外。

举例说,维修服务、配件销售、兼容产品说明中,可能需要提到别人的品牌名。能不能用,关键不在于“有没有出现商标”,而在于是否只是说明用途或真实来源,是否让消费者误以为双方存在授权、合作或同一主体关系。

十、商标代理和境外商标服务会被更严格监管

旧法第六十八条已经规定了商标代理机构违法行为及处罚。新法把代理机构、代理从业人员、行业组织、境外商标服务等规则拆得更细。

新法第六十五条要求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遵循诚信原则、勤勉尽责,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新法第六十七条列明伪造文件、欺诈招徕业务、利益冲突代理、明知不得注册仍接受委托等行为,并提高了情节严重时的处罚区间;新法第六十九条还把以欺诈等不正当手段为中国境内委托人办理境外商标注册申请的行为纳入规制。

企业选择代理机构时,不要只看价格。凡是承诺“包过”“内部渠道”“百分百下证”“不下证全退但不看风险”的,都要谨慎。新法下,代理机构的合规责任更重,企业自身也要保留查询报告、委托合同、沟通记录和申请依据。

新法实施后,企业应该先做 6 件事

  1. 重新梳理商标清单:哪些正在使用,哪些没用,哪些主体不一致,哪些类别缺口明显。
  2. 保留真实使用证据:尤其是官网、网店、短视频、直播、电商订单、广告投放和线下门店资料。
  3. 缩短公告监测周期:异议期变为 2 个月,重要品牌不能等季度复盘才发现近似申请。
  4. 规范注册商标使用:不要擅自改图样,不要跨主体、跨类别误导使用,不要滥用 ®。
  5. 减少无依据囤标:商标布局要能对应真实业务、产品线、渠道或合理防御需求。
  6. 审查代理合同和承诺:拒绝虚假承诺,保留风险评估和申请依据。

结论:新商标法不是让商标更难注册,而是让商标更回到真实使用

从新旧法对比看,2027 年新商标法的方向很明确:鼓励真实经营中的品牌保护,压缩恶意抢注、囤积申请、误导使用和不规范代理的空间。对认真做品牌的企业,这是好事;对只想抢词、囤标、碰瓷或打擦边球的主体,成本会更高。

如果你正在准备新品牌命名、商标设计、商标注册或多类别布局,建议在 2027 年新法实施前就按新规则做一次风险筛查:名称是否有近似风险,类别是否够用,图形和文字是否要拆开申请,线上使用证据是否能留存,现有商标是否存在三年未使用或主体不一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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