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专利权怎么行使:合伙研发的专利归属与收益分配规则

依据专利法共有专利权规则,讲清没有约定时共有人可单独实施、单独普通许可但转让需全体同意的关键规则,以及合作研发前该约定的4件事。

两个合伙人一起研发出一项技术,或者企业和高校合作搞出了一个专利,这项专利算谁的?能不能其中一方自己拿去用、拿去卖?共有专利权有一套专门的行使规则,很多合作研发的团队从来没搞清楚过。咨询 17370888081(微信同号)。

一、共有专利权是怎么产生的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这些单位或个人就是共有专利权人。常见于合伙创业共同研发、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项目、多个股东共同出资的技术团队等场景。

二、没有事先约定的话,共有人能各自做什么

这是最关键、也最容易让人意外的一条规则:专利法规定,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行为 是否需要经其他共有人同意
自己实施该专利 不需要,可以单独实施
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第三方使用 不需要单独同意,但收取的许可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转让专利权、办理质押 需要全体共有人同意
许可他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 需要全体共有人同意(超出”普通许可”范围的处分行为)

三、这条规则最容易让人措手不及的地方

很多合伙研发的团队默认”专利是大家的,谁都不能单独乱来”,实际上如果没有事先书面约定,任何一方共有人都可以自己实施该专利,甚至可以把使用许可授权给第三方(普通许可),完全不用先问过其他共有人——这意味着一旦合作出现分歧、其中一方”单飞”,另一方很难单靠专利共有身份阻止对方使用这项技术。

四、想避免纠纷,合作前该约定什么

  • 是否允许单独实施:如果希望某项核心技术必须共同决策才能使用,需要在协议里明确排除法定的”可单独实施”规则
  • 许可他人使用的收益分配比例:即使按法定规则可以单独许可,收益如何在共有人之间分配,建议提前书面约定清楚,避免各说各话
  • 转让、质押等重大处分行为的决策机制:虽然法律已经要求这类行为需要全体同意,但具体的决策流程、僵局怎么解决,写进协议更省事
  • 退出机制:合伙关系解除、股东退出时,其在共有专利中的份额如何处理(转让给其他共有人、还是继续保留共有身份),建议提前设计

五、给合作研发团队的建议

共同申请专利前,尽量签一份简单的《共有专利权行使协议》,把”谁能单独用、能不能单独许可、转让怎么决策、收益怎么分”这几件事写清楚,不要完全依赖法定的默认规则——法定规则是”没约定时的兜底方案”,未必符合具体合作双方的真实预期。

FAQ

Q1: 共有专利的一方擅自把专利许可给第三方普通使用,另一方能阻止吗?

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排除这一权利,按法定规则,共有人本就可以单独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另一方很难以”未经同意”为由直接阻止,只能主张按规则分配相应的许可收益。

Q2: 共有人之一想退出,能不能自己把份额卖给外人?

专利权的转让(包括共有份额的转让)通常需要经过全体共有人同意,不能单方擅自处分给第三方,建议通过协商或事先约定的退出机制处理。

Q3: 高校和企业合作研发的专利,权属规则一样吗?

基本原则类似,但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研发涉及的具体权属约定(如职务发明认定、成果转化政策等)可能更复杂,建议在合作协议中专门就知识产权归属条款做详细约定,必要时咨询专业机构。

南昌合作研发专利权属规划咨询 17370888081(微信同号)/ 0791-88698081 · 南昌专利申请 · 职务发明专利归属指南

更多文章

商标注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