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性条件是指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
(一)新颖性:具有新颖性的发明创造,应符合以下三方面的条件:
在申请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这里的出物不但包括书籍、报刊、杂志等纸件,也包括录音带、录像带及唱片等音、影件。
在国内没有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所谓公开使用过,是指以商品形式销售、或用技术交流等方式进行传播、应用乃至通过电视和广播为公众所知。
在该申请提交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二)创造性:发明要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实用新型要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三)实用性:该发明创造能够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批量制造,或能够在产业上或生活中应用,并能产生积极的效果,增加经济效益。
尽管说法律上规定的专利权的类型有三种,但是申请专利必须要具备的条件就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如果发明创造在社会生活中没有任何的作用,相较于以前的技术也没有任何提高,是不可以被授予专利权的。